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轨道车辆的盥洗室(20),所述盥洗室包括内部空间(10),所述内部空间至少部分地由顶部(2)、底部(4)和至少一个侧壁(6)限界。
盥洗室(20)还具有至少一个发光机构(8)和/或进光口(9)。
根据本实用新型,盥洗室(20)包括光催化元件(1),所述光催化元件设计用于:在借助于光而被激活时释放净化空气的物质。
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具有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盥洗室(20)的轨道车辆。
克里斯蒂安·施奈德 雷纳·维格纳
西门子公司
德国慕尼黑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轨道车辆的盥洗室(20),所述盥洗室包括内部空间(10),所述内部空间至少部分地由顶部(2)、底部(4)和至少一个侧壁(6)限界。
盥洗室(20)还具有至少一个发光机构(8)和/或进光口(9)。
根据本实用新型,盥洗室(20)包括光催化元件(1),所述光催化元件设计用于:在借助于光而被激活时释放净化空气的物质。
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具有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盥洗室(20)的轨道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