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产生定向的振动的振动发生器以及用于将打桩体引入到土壤中的方法。
振动发生器具有振动单元,所述振动单元具有第一对能够转动地支承的第一不平衡元件,能够借助第一转动驱动器以第一转速转动地驱动所述第一不平衡元件。
根据本发明,振动单元具有至少一个第二对能够转动地支承的第二不平衡元件,所述第二不平衡元件与第一机械单元机械地脱耦。
第二对不平衡元件能够由第二转动驱动器以第二转速转动地驱动,所述第二转速不同于第一不平衡元件的第一转速。
此外,设置了控制单元,利用所述控制单元能够电和/或液压地、彼此相对地改变并且调谐两个转动驱动器的转速。
S.鲍尔
包尔机械有限公司
德国施罗本豪森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产生定向的振动的振动发生器以及用于将打桩体引入到土壤中的方法。
振动发生器具有振动单元,所述振动单元具有第一对能够转动地支承的第一不平衡元件,能够借助第一转动驱动器以第一转速转动地驱动所述第一不平衡元件。
根据本发明,振动单元具有至少一个第二对能够转动地支承的第二不平衡元件,所述第二不平衡元件与第一机械单元机械地脱耦。
第二对不平衡元件能够由第二转动驱动器以第二转速转动地驱动,所述第二转速不同于第一不平衡元件的第一转速。
此外,设置了控制单元,利用所述控制单元能够电和/或液压地、彼此相对地改变并且调谐两个转动驱动器的转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