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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螺栓连接点受力优化分析方法

申请号: CN201811550719.7
申请人: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更新日期: 2026-03-08

摘要文本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取得“一种透气窗帘布”专利技术,本发明属于电力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螺栓连接点受力优化分析方法。包括考虑螺栓预紧力时的节点受力优化分析和考虑极限承载力时的节点受力优化分析。本发明针对冲孔和钻孔工艺加工的螺栓连接节点,通过拉伸试验,研究螺栓连接节点的力学性能随温度的变化规律,分析加工工艺对输电铁塔塔材力学性能的影响规律;建立包含螺栓的塔材构件精细有限元模型,研究塔材构件上的应力分布情况,分析影响应力集中的因素,研究改善构件应力分布的方法,并优化塔材螺栓连接处的受力。本发明将极大提高输电线路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水平,确保高寒地区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 关注公众号专利查询网

专利主权项内容

1.一种螺栓连接点受力优化分析方法,其特征是:包括以下步骤:步骤1:考虑螺栓预紧力时的节点受力优化分析;包括:在螺栓节点受力优化分析中,考虑螺栓的预紧力会对节点的拉伸过程产生影响,因此分别对单排螺栓节点和双排螺栓节点施加预紧力设计值的0%、50%、150%和200%的载荷进行节点拉伸试验;对单排螺栓节点施加预紧力设计值的0%、50%、150%和200%的载荷进行节点拉伸试验;得出,节点的破坏形式均为螺栓剪断;节点的载荷-位移曲线基本重合,其中0%的预紧力设计值和40%的预紧力设计值载荷-位移曲线节点(1-1)和节点(1-2)的滑移过程较接近,且滑移载荷较小;150%的预紧力设计值和200%的预紧力设计值载荷-位移曲线节点(1-3)和节点(1-4)的滑移过程较接近,且滑移载荷相对较大;四根曲线破坏载荷一致,说明预紧力的不同除了影响节点的滑移载荷外,并没有对节点的最终破坏产生根本的影响,没有改变节点的极限承载力;所述对双排螺栓节点施加预紧力设计值的载荷进行节点拉伸试验,仿真了不同预紧力下节点的拉伸过程,得到了一组节点的载荷位移-曲线,在考虑不同预紧力时分别为50%屈服载荷下的预紧力、90%屈服载荷下的预紧力和100%屈服载荷下的预紧力的载荷-位移曲线与预紧力为设计值时的节点载荷-位移曲线没有变化,只是滑移载荷由于预紧力的不同差别大,但滑移位移一致,都为1.5mm,不同的预紧力并没对角钢的极限承载力产生影响,角钢发生断裂时的强度极限没有发生变化,都为1500KN;通过有限元仿真也说明,改变预紧力并没有对节点的极限承载力产生影响;在对螺栓施加90%屈服载荷预紧力时,螺栓的初应力已经达到了576MPa,处于拉伸状态,但是在节点的拉伸过程中,螺栓并没有比正常预紧力下的螺栓先发生断裂,螺栓的极限承载力并没有因为初应力的增大而减小;步骤2:考虑极限承载力时的节点受力优化分析,包括:在材料和角钢、包钢尺寸参数均相同的情况下,比较不同节点的极限承载力,分析节点的最大承载力,对节点进行受力优化;在施加相同位移载荷的前提下,节点(97)在有限元仿真和节点实验中的极限承载力均为最大值,可见在Q345B钢材的节点中M24单排螺栓节点的承载力最大,双排M20和单排M20螺栓节点承载力次之,双排M16螺栓节点再次之,单排M16螺栓最小,因此得出结论螺栓直径越大,排列数目越多承载力也越高;在施加相同位移载荷的前提下,节点(97)在有限元仿真中的极限承载力为最大值,而节点(85)在实验中的极限承载力为最大值,考虑到有限元仿真为理想情况,实际中难以满足,因此,在Q420C钢材的节点中M20单排、M20双排以及M24单排螺栓节点的承载力接近,双排M16螺栓节点次之,单排M16螺栓最小,因此得出结论螺栓直径越大,排列数目越多承载力也越高;通过有限元分析软件,对塔材的螺栓节点进行了精细化建模,给出单元的选择、参数设置、材料非线性、有限元模型的建立、接触分析过程、确定螺栓预紧力及其模拟方法,并对仿真结果进行分析如下:1)螺栓连接节点受到轴向拉伸载荷作用时会整体发生了弯曲变形,变形关于节点中点对称;2)在节点实验中,节点的滑移不明显,而有限元仿真中螺栓发生滑移比较集中,有明显的滑移过程;3)节点使用8.8级螺栓时,角钢断裂部位为角钢与包钢最外侧螺栓连接处所在的截面,节点的破坏形式为角钢肢孔壁撕裂;节点使用6.8级螺栓时,节点的破坏形式为螺栓剪断;4)在材料和角钢、包钢尺寸参数均相同的情况下,螺栓直径越大,排列数目越多承载力也越高。

专利申请信息

项目 内容
专利名称 一种螺栓连接点受力优化分析方法
专利类型 发明授权
申请号 CN201811550719.7
申请日 2018年12月18日
公告号 CN109711024B
公开日 2024年4月5日
IPC主分类号 G06F30/23
权利人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发明人 曹阳; 杜文越; 丛日立; 赵明宇; 党伟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颐和小区综合楼7层; ; 北京市西城区长安街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