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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艾炭炮制程度的评价方法

申请号: CN202311258778.8
申请人: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更新日期: 2026-03-09

专利详细信息

项目 内容
专利名称 醋艾炭炮制程度的评价方法
专利类型 发明申请
申请号 CN202311258778.8
申请日 2023/9/26
公告号 CN117589893A
公开日 2024/2/23
IPC主分类号 G01N30/02
权利人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正; 梁丽金; 张志鹏; 王文丽; 覃柳莹; 钟文峰; 周颖欣; 曹嵌; 刘燎原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旗峰工业开发区

摘要文本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取得“一种透气窗帘布”专利技术,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醋艾炭炮制程度的评价方法,其包括:将醋艾炭采用20vol%~90vol%甲醇提取,得到供试品溶液;将新绿原酸、绿原酸、隐绿原酸、咖啡酸、夏佛塔苷、异绿原酸B、1, 5‑O‑二咖啡酰奎宁酸、异绿原酸A、异绿原酸C、棕矢车菊素、异泽兰黄素采用80vol%~100vol%甲醇溶解,得到对照品溶液;将供试品溶液、对照品溶液采用液相色谱仪测定,得到醋艾炭指纹图谱;并根据指纹图谱呈现色谱峰的数目、峰面积/取样量进行炮制程度的评价。本发明为醋艾炭品质提供一种快速、客观量化的评价方法,保证临床用药有效性。

专利主权项内容

1.一种醋艾炭炮制程度的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将预设取样量的醋艾炭采用20vol%~90vol%甲醇提取,得到供试品溶液;将新绿原酸对照品、绿原酸对照品、隐绿原酸对照品、咖啡酸对照品、夏佛塔苷对照品、异绿原酸B对照品、1, 5-O-二咖啡酰奎宁酸对照品、异绿原酸A对照品、异绿原酸C对照品、棕矢车菊素对照品、异泽兰黄素对照品采用80vol%~100vol%甲醇溶解,得到对照品溶液;将所述供试品溶液、对照品溶液采用液相色谱仪测定,得到醋艾炭的指纹图谱;其中,所述液相色谱仪的色谱柱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固定相,以乙腈为流动相A,以0.05vol%~0.2vol%甲酸水溶液为流动相B进行梯度洗脱;若所述指纹图谱共呈15个共有峰,且峰13的峰面积/取样量为3177.6~13575.5,峰12的峰面积/取样量为887.7~3580.2,峰15的峰面积/取样量为8950.1~38693.5,峰8的峰面积/取样量为6577.8~46481.6,峰10的峰面积/取样量为243.5~3922.5,峰9的峰面积/取样量为11139.7~86206.2,峰6的峰面积/取样量为4505.3~50144.1,峰5的峰面积/取样量为429.6~2110.4时,炮制程度为存性;若所述指纹图谱呈现共有峰的数量>15个,多出共有峰的保留时间≥42min,且峰13的峰面积/取样量>13575.5,峰12的峰面积/取样量>3580.2,峰15的峰面积/取样量>38693.5,峰8的峰面积/取样量>46481.6,峰10的峰面积/取样量>3922.5,峰9的峰面积/取样量>86206.2,峰6的峰面积/取样量>50144.1,峰5的峰面积/取样量>2110.4时,炮制程度为不及;若所述指纹图谱共呈现15个峰,且峰13的峰面积/取样量<3177.6,峰12的峰面积/取样量<887.7,峰15的峰面积/取样量<8950.1,峰8的峰面积/取样量<6577.8,峰10的峰面积/取样量<243.5,峰9的峰面积/取样量<11139.7,峰6的峰面积/取样量<4505.3,峰5的峰面积/取样量<429.6时,炮制程度为太过;或若所述指纹图谱中峰13、峰12、峰15、峰8、峰10、峰9、峰6、峰5中的任一个或多个峰消失,则炮制程度为太过。 来自:马 克 团 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