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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数据的存证方法及装置
申请人信息
- 申请人: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8层B段801-11
- 发明人: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专利详细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专利名称 | 证据数据的存证方法及装置 |
| 专利类型 | 发明申请 |
| 申请号 | CN202410067706.3 |
| 申请日 | 2024/1/16 |
| 公告号 | CN117614739A |
| 公开日 | 2024/2/27 |
| IPC主分类号 | H04L9/40 |
| 权利人 |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发明人 | 沈晓东; 谢鑫焱; 弓阳阳; 柳伟; 林文思 |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8层B段801-11 |
摘要文本
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了证据数据的存证方法及装置,其中,一种证据数据的存证方法包括:在对证据数据进行存证的过程中,获取认证机构基于存证页面采集的进行秘密存证的证据关键数据,在获取进行秘密存证的数据加密信息的情况下,通过存证页面配置的加密操作对应的加密执行程序,对数据加密信息映射的证据数据进行加密处理,获得加密证据数据,根据认证机构基于存证页面提交的存证指令,将证据关键数据和加密证据数据上传至服务器,以进行存证处理。
专利主权项内容
1.一种证据数据的存证方法,应用于用户终端,包括:获取认证机构基于存证页面采集的进行秘密存证的证据关键数据;获取进行秘密存证的数据加密信息;通过所述存证页面配置的加密操作对应的加密执行程序,对所述数据加密信息映射的证据数据进行加密处理,获得加密证据数据;根据所述认证机构基于所述存证页面提交的存证指令,将所述证据关键数据和所述加密证据数据上传至服务器,以进行存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