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一种城镇燃气管道警示桩
摘要文本
武汉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取得“一种透气窗帘布”专利技术,本实用新型涉及警示桩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城镇燃气管道警示桩,包括有柱体,所述柱体的前端外表面固定套接有连接套,所述柱体包括有上柱与底柱,且所述上柱安装于所述底柱的上端,所述底柱的前端外表面活动安装有固定装置,所述上柱的上端外表面固定连接有防护帽,所述上柱的下端外表面固定连接有齿板,在使用本装置时,可以通过设置的齿板可以在底柱的上端内表面进行伸缩,且上柱固定安装在齿板的上端,使得通过将限位架向安装架的内侧推动,进而带动卡槽脱离卡齿圈,从而可以通过转轴带动驱动齿轮进行旋转,利用驱动齿轮的转动可以带动齿板进行上下移动,从而可以调节警示桩的高度,有效提高了城镇燃气管道警示桩的适用性与使用效率。
专利主权项内容
1.一种城镇燃气管道警示桩,包括有柱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柱体(1)的前端外表面固定套接有连接套(2),所述柱体(1)包括有上柱(3)与底柱(4),且所述上柱(3)安装于所述底柱(4)的上端,所述底柱(4)的前端外表面活动安装有固定装置(5),所述上柱(3)的上端外表面固定连接有防护帽(6);所述底柱(4)包括有活动套架(15)、控制栓(16)、连接条(17)、固定板(18)与安装孔(19),且所述活动套架(15)活动套接在所述底柱(4)的外侧。
专利申请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专利名称 | 一种城镇燃气管道警示桩 |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 申请号 | CN202420621365.5 |
| 申请日 | 2024/3/28 |
| 公告号 | CN222100665U |
| 公开日 | 2024/12/3 |
| IPC主分类号 | E01F9/60 |
| 权利人 | 武汉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 发明人 | 王立航; 李悦坚; 郑龙; 周豪 |
| 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3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