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门锁,其具有锁止机构、用于打开锁止机构的触发杆(1)和可绕轴(3)摆动的锁定杆(5)。
至少在——例如在事故(“碰撞事故”)中——出现具有预先规定的大小和方向的减速力时,所述锁定杆(5)使锁止机构失效。
根据本发明锁定杆(5)如此铰接在对触发杆(1)施加作用的致动杆(2)上,使得两个杆(2,5)合起来一起在正常运行中在未机械锁死的情况下完成预先规定的正常致动路径(R
T·班德尔 A·汉德克 C·富赫斯 M·奥赫特洛普 D·艾谢尔 O·因南 J·菲特尔 T·加纳岑科
开开特股份公司
德国海利根豪斯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门锁,其具有锁止机构、用于打开锁止机构的触发杆(1)和可绕轴(3)摆动的锁定杆(5)。
至少在——例如在事故(“碰撞事故”)中——出现具有预先规定的大小和方向的减速力时,所述锁定杆(5)使锁止机构失效。
根据本发明锁定杆(5)如此铰接在对触发杆(1)施加作用的致动杆(2)上,使得两个杆(2,5)合起来一起在正常运行中在未机械锁死的情况下完成预先规定的正常致动路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