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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数字通证的税款结算方法、装置、设备及系统

申请号: CN202311536600.5
申请人: 江苏青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 2023/11/17

摘要文本

本发明涉及金融数据处理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基于数字通证的税款结算方法,包括,税收结算平台获取购销双方的交易信息;交易各方通过税收结算平台确认交易信息后,对税收信息进行权益登记;税收结算平台对确认且登记的税收信息进行确权和非同质化税收通证的创建;税收结算平台将创建的税收通证转入购方的通证钱包内,在经购方确认后,由购方将税收通证转入销方的通证钱包内;在法定纳税申报期截止日/前,销方将收到的税收通证转入销方税务部门的通证钱包内;在法定纳税申报期截止日/前,购方支付对价资金将销方税务部门通证钱包内的税收通证赎回;再转入购方税务部门通证钱包内,据此税收通证向购方税务部门申请扣税、退税。

专利详细信息

项目 内容
专利名称 一种基于数字通证的税款结算方法、装置、设备及系统
专利类型 发明申请
申请号 CN202311536600.5
申请日 2023/11/17
公告号 CN117333318A
公开日 2024/1/2
IPC主分类号 G06Q40/12
权利人 江苏青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 周毅; 戴万阳; 周耘宜; 唐康; 夏渝东; 王玉松; 孙锡元
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10号楼1001室

专利主权项内容

1.一种基于数字通证的税款结算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一:税收结算平台获取购销双方的交易信息及交易的文件资源图像信息;步骤二:交易各方通过税收结算平台确认交易信息,双方确认后,对税收信息进行权益登记;步骤三:按预设税收规则对目标对象相互确认的所述税收权益登记信息进行税收确权,预设规则依据目标对象不同主体、票证享受税收政策不同设置,随着政策变化而调整;步骤四:税收结算平台对确认且登记的税收信息进行非同质化的税收通证的创建;步骤五:税收结算平台将创建的税收通证转入购方的通证钱包内,在经购方确认后,由购方将税收通证转入销方的通证钱包内,或由购方授权由税收结算平台直接将税收通证转入销方的通证钱包内;步骤六;法定纳税申报期截止日前(含截止日),销方主动或授权税收结算平台自动将税收通证转入销方税务部门的通证钱包内;步骤七:通过通证支付合约,进行平台、购销双方、县市区财税金库之间的交易结算,包括支付结算合约一、支付结算合约二,支付结算合约二以支付结算合约一完成激活;步骤八:购方将税收通证转入购方税务部门的通证钱包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