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包装运输 专利正文
便携式扎带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24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便携式扎带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扎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携式扎带。


背景技术:

2.市场现有的扎带使用普通包装袋进行包装,使用时很难用手撕开包装袋,经常需要借助工具才能打开。此外,打开包装使用扎带时只能一手拿着一包扎带,一手打扎带固定物体,操作不便。特别是在梯子或者架子上进行空中作业打扎带固定物品,会更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3.(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4.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点、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携式扎带,其解决了打扎带固定物体时操作麻烦的技术问题。
5.(二)技术方案
6.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主要技术方案包括:
7.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便携式扎带,包括外包装袋、固定扣和扎带本体;扎带本体放置在外包装袋中,外包装袋的两个侧面在相应位置上设置有外包装易撕线,外包装易撕线连接外包装袋的两条侧边;固定扣设置在外包装易撕线的下方,与外包装袋连接在一起,使便携式扎带能固定在操作人员身上,方便随时取用扎带本体,解放操作人员的双手,使打扎带固定物体的操作更方便。
8.优选地,优选地,固定扣设置于外包装袋的侧面,避免便携式扎带占据操作人员的活动空间。
9.优选地,外包装易撕线设为倾斜的虚线,连接外包装袋的纵向的两条侧边,只需要施以极小的力即可撕开外包装袋,且撕口整齐。
10.优选地,还包括内包装袋,内包装袋套设在外包装袋中,扎带本体设置在内包装袋中。
11.优选地,内包装袋的材质为韧性小易撕的复合材料,能够抽真空,真空状态减缓扎带本体老化造成的性能下降,保证了装在里面的扎带的品质。
12.优选地,内包装袋上端纵向的两条侧边对称设置有锯齿状的易撕口。由于内包装袋为复合材料,操作人员通过易撕口可以轻易地撕开内包装袋。
13.优选地,内包装袋采用热封方式压边封口,其四周边缘形成内包装压边条。
14.优选地,外包装袋采用热封方式压边封口,其两端形成外包装压边条。
15.(三)有益效果
16.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扎带,由于采用固定扣,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其可以将扎带固定在操作人员的身上,方便取放扎带本体,解放双手,解决了打扎带固定物体时操作麻烦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扎带的实施例1的便携式扎带立体示意图;
18.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扎带的实施例1的便携式扎带侧视示意图;
19.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扎带的实施例1的便携式扎带的外包装袋撕开状态下的立体示意图;
20.图4为图1中的便携式扎带剖面示意图;
21.图5为图1中的便携式扎带截面示意图;
22.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扎带的实施例1的便携式扎带分解示意图;
23.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扎带的实施例2的便携式扎带剖面示意图。
24.【附图标记说明】
25.1:外包装袋;11:外包装易撕线;12:外包装易撕线上部;13:外包装易撕线下部;14:外包装压边条;
26.2:固定扣;
27.3:内包装袋;30:易撕口;32:内包装易撕上部;33:内包装易撕下部;34:内包装压边条;
28.4:扎带本体。
具体实施方式
29.为了更好的解释本实用新型,以便于理解,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描述。其中,本文所提及的“上”、“下”、“纵向”和“横向”......等方位名词以图1的定向为参照,其中以外包装袋1上的固定扣2所在方向为“上”,以外包装袋1的另一端所在方向为“下”,以垂直于外包装压边条14的方向为“纵向”,以平行于外包装压边条14的方向为“横向”。
30.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便携式扎带解决了打扎带固定物体时操作麻烦的技术问题。便携式扎带包括外包装袋、固定扣和扎带本体;扎带本体放置在外包装袋中,外包装袋上设置有外包装易撕线;固定扣设置在外包装易撕线的下方,与外包装袋连接在一起,使便携式扎带能通过固定扣固定在操作人员的身上,方便随时取用扎带本体,解放操作人员的双手,使打扎带固定物体的操作更简便。
31.为了更好的理解上述技术方案,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例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能够更清楚、透彻地理解本实用新型,并且能够将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
32.实施例1:
33.参阅图1至图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了一种便携式扎带,包括外包装袋1、固定扣2、内包装袋3和扎带本体4。
34.参阅图1至图3,外包装袋1上端的两个侧面在相应的位置设置有外包装易撕线11。外包装袋1打虚线开口形成外包装易撕线11,外包装易撕线11倾斜设置并连接外包装袋1纵向的两条侧边。外包装易撕线11将整个外包装袋1分隔成外包装易撕线上部12和外包装易
撕线下部13,外包装易撕线上部12为可被撕开部分,设置在外包装易撕线下部13的上方。
35.操作者施以极小的力即可将外包装易撕线上部12从外包装袋1上撕掉,留下外包装易撕线下部13继续套设在内包装袋3外,且外包装袋1的撕口整齐,省时省力。
36.固定扣2设置在外包装易撕线11的下方,且设置在外包装袋1的侧面。在外包装袋1上与固定扣2相应的位置设置有安装孔,固定扣2通过安装孔与外包装袋1连接在一起。固定扣2使便携式扎带能固定在操作人员身上,使操作人员在打扎带固定物体时随时能取得扎带本体4,随用随取,十分方便。固定扣2设置在外包装袋1的侧面上,且设置在紧靠外包装袋1纵向的侧边位置,避免便携式扎带阻碍操作者的活动,使操作者的活动范围更大。
37.参阅图3至图5,内包装袋3置于在外包装袋1中。设置外包装袋1和内包装袋3,不易被外物扎破,使扎带本体4得到双重保护,密封性更好。外包装袋1的两端采用热封方式压边封口,形成外包装压边条14。内包装袋3通过热封方式封口,在内包装袋3的四周边缘形成内包装压边条34,使整个内包装袋3密封性更强,不易破损,与外包装袋1更贴合。
38.内包装袋3的材质为韧性小的复合材料,一方面,能够抽真空,使内包装袋3中呈真空状态,减缓扎带本体4老化造成的性能下降,保证了装在里面的扎带本体4的品质,也减小了便携式扎带的体积,便于运输和贮存;另一方面,采用复合材料的内包装袋3易撕,在使用时能轻易撕开内包装袋3,取出扎带本体4。
39.为了更加容易撕开内包装袋3,在内包装袋3上设置有易撕口30。参阅图4和图6,内包装袋3包括易撕口30、内包装易撕上部32和内包装易撕下部33。易撕口30对称设置在内包装袋3上端纵向的两条内包装压边条34边缘上,易撕口30为锯齿形状,齿尖朝内。两个易撕口30将整个内包装袋3分成内包装易撕上部32和内包装易撕下部33,内包装易撕上部32设置在两个易撕口30的上方,内包装易撕下部33设置在两个易撕口30的下方;其中,内包装易撕上部32为可被撕开部分,内包装易撕下部33用于放置扎带本体4。操作人员通过易撕口30可以将内包装易撕上部32从内包装袋3上轻易撕去,无需借助工具,方便又省力。
40.扎带本体4纵向平行排列,放置在内包装袋3的内包装易撕下部33中,排列整齐有序,取拿扎带本体4更方便顺手。
41.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在内包装袋3中放置一排或多排扎带本体4,外包装袋1和内包装袋3均可选择是否采用透明材料。
42.实施例2:
43.参阅图7,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了一种便携式扎带,包括外包装袋1、固定扣2和扎带本体4。与实施例1相比,省去了内包装袋3,一排或多排的扎带本体4放置在外包装袋1中,其余保持不变。
44.省去内包装袋3,虽然不能对扎带本体4进行真空包装,但是降低了便携式扎带的生产成本,便携式扎带通过固定扣2固定在操作者身上,同样达到方便取拿,解放操作人员的双手的效果,解决打扎带固定物体时操作麻烦的技术问题。
45.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46.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
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47.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低于第二特征。
48.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是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49.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改动、修改、替换和变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