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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能倒喷的杀虫喷雾器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24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一种能倒喷的杀虫喷雾器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喷雾器的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能倒喷的杀虫喷雾器。


背景技术:

2.生活中的虫类多数藏匿在地板角落处,用户需要俯下身对桌底或者凳底等低处区域喷射杀虫喷雾才足以有效杀灭蟑螂等害虫,然而目前很多喷雾器只能正立喷涂,当用户将其倒立或者横向放置以适应较低的应用区域时,喷雾器内部的吸液软管无法导入杀虫液,从而出现吸液困难的情况,也就难以倒立喷雾。
3.近年来,有些厂家对喷雾器的内部构造进行了改良,实现了多角度喷雾尤其是倒立喷雾,当中的倒喷结构多数是利用喷头挤压所产生的负压来改变弹簧腔的进液位置,从而在喷雾器正立时有效吸取瓶身下段的杀虫液,在喷雾器倒立时有效吸取瓶身上段的杀虫液,但是当中采用的结构偏于繁琐,单纯依靠喷头排出空气产生的负压来驱动弹簧腔构件运动,其工作效果并不够稳定可靠。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能倒喷的杀虫喷雾器,。
5.一种能倒喷的杀虫喷雾器,包括瓶身以及瓶盖,所述瓶盖的上端连通有喷头,底端连通有弹簧腔,所述弹簧腔延伸至所述瓶身内部并且连通有软管,所述喷头连接有活塞杆,所述活塞杆放置于所述弹簧腔内并且与弹簧腔内的弹簧抵接,所述弹簧腔的侧壁设有坡部,所述坡部从上往下逐渐往外突起,形成往下倾斜的上表面以及底面,所述坡部的上表面贯穿设有若干细孔,所述弹簧腔的外侧壁在所述坡部的上方位置活动套设有倾斜环,所述倾斜环的内表面设有珠子,当喷雾器正立时,所述倾斜环在重力作用下搭置在所述坡部的上表面,所述珠子抵住所述细孔,使得所述弹簧腔的侧壁保持封闭,所述喷头吸取所述软管端部的杀虫液;当喷雾器倒立时,所述倾斜环往下掉落,所述珠子离开所述细孔,杀虫液经由所述细孔进入所述弹簧腔内部,所述喷头抽取所述瓶盖处的杀虫液。
6.优选地,所述弹簧腔的外侧壁固定设有限位块,所述限位块位于所述瓶盖到所述倾斜环之间,当喷雾器倒立时,所述倾斜环往下掉落并与所述限位块抵接。
7.优选地,所述弹簧腔的外侧壁沿轴向设有导向筋,所述倾斜环在贴近所述弹簧腔的边沿处设有相应的导向槽,所述倾斜环与所述导向筋滑动连接并且能够沿着所述导向筋来回移动,根据所述导向筋与导向槽的相互匹配,所述珠子和与之对应的所述细孔始终位于同一直线上,该直线平行于所述弹簧腔的轴线。
8.优选地,所述珠子和细孔都围绕所述弹簧腔的轴线均匀布置,所述珠子和所述细孔的数量和位置一一对应。
9.优选地,所述细孔的数量在两个以上。
10.优选地,所述珠子采用钢珠制成,所述珠子的直径大于所述细孔的孔径。
11.优选地,所述倾斜环相对于所述弹簧腔的侧壁作倾斜设置,所述倾斜环的倾斜角度与所述坡部上表面的坡度一致。
12.优选地,所述倾斜环的周面宽度大于所述坡部的上表面宽度。
13.优选地,所述坡部的内部与所述弹簧腔连通,所述坡部的底面将所述坡部的下端边沿与所述弹簧腔的外侧壁连接起来。
14.优选地,所述喷头的端部安装有起雾器。
15.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6.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弹簧腔的侧壁贯穿设置细孔,并在细孔外活动设置钢珠以及倾斜环,在喷雾器正立时,钢珠受到重力作用而堵住细孔,使得弹簧腔的侧壁保持封闭,当喷头挤压时,弹簧腔内形成负压,此时钢珠不仅受到重力还受到朝内的吸附力而紧贴在细孔上以进一步避免了漏气现象,保障了正立状态的吸液顺畅;在喷雾器倒立时,钢珠往瓶盖方向掉落使得钢珠离开细孔,瓶盖附近的杀虫液得以经由细孔进入弹簧腔,喷雾器从而实现倒喷。
17.本实用新型根据重力朝下以及负压吸附的原理,在弹簧腔侧壁上设置了简洁有效的孔位开闭机构以进行不同位置的进液,当中构件(钢珠与倾斜环)的运动过程科学可靠,能够有效实现喷雾器的正喷和倒喷。
附图说明
1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9.图1为本实施例提供的杀虫喷雾器的结构示意图;
20.图2为本实施例的弹簧腔位置的结构示意图;
21.图中,1-瓶身;2-瓶盖;3-喷头;4-弹簧腔;5-软管;6-活塞杆;7-弹簧;8-坡部;81-坡部上表面;82-坡部底面;9-细孔;10-倾斜环;11-珠子;12-限位块;13-导向筋;14-导向槽;15-起雾器。
具体实施方式
22.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23.请参阅图1以及图2,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能倒喷的杀虫喷雾器,包括瓶身1以及瓶盖2,所述瓶盖2的上端连通有喷头3,底端连通有弹簧腔4,所述弹簧腔4延伸至所述瓶身1内部并且连通有软管5,所述喷头3连接有活塞杆6,所述活塞杆6放置于所述弹簧腔4内并且与弹簧腔4内的弹簧7抵接,所述活塞杆6在轴线方向上贯通设置,当所述喷头3受到挤压时,所述活塞杆6往下推动从而将弹簧腔4内的空气挤出以形成负压,杀虫液得以向上抽取;单次抽取完毕后,所述弹簧7促使所述活塞杆6往上复位。
24.所述弹簧腔4的侧壁设有坡部8,所述坡部8从上往下逐渐向外突起,形成往下倾斜的上表面81以及底面82,所述坡部8的内部与所述弹簧腔4是连通的,所述坡部上表面81贯穿设有若干细孔9,所述弹簧腔4的外侧壁在所述坡部8的上方位置活动套设有倾斜环10,所述倾斜环10的内表面设有珠子11。当喷雾器正立时,所述倾斜环10在重力作用下搭置在所述坡部上表面81,所述珠子11抵住所述细孔9,使得所述弹簧腔4的侧壁保持封闭,所述喷头3吸取所述软管5端部的杀虫液,实现正喷;当喷雾器倒立时,所述倾斜环10往下掉落,所述珠子11离开所述细孔9,杀虫液经由所述细孔9进入所述弹簧腔4内部,所述喷头3抽取所述瓶盖2处的杀虫液,实现倒喷。
25.补充说明的是,在喷雾器正立时,所述倾斜环10以及珠11子是依靠重力作用而初步搭置在所述细孔9处的,然后随着所述喷头3的挤压,所述弹簧腔4的内部形成了负压,此时所述珠子11还会受到朝内的吸附力而紧贴向所述细孔9,因此在吸液过程中,所述细孔9会被紧紧堵住,并不会因为开孔的设置而造成漏气漏液,也就是说本实施例的构造并不会影响确保正喷的顺利进行。
26.本实施例中,所述弹簧腔4的外侧壁固定设有限位块12,所述限位块12位于所述瓶盖2到所述倾斜环10之间,当喷雾器倒立时,所述倾斜环10往下掉落并与所述限位块12抵接。由此,所述限位块12起到了防止所述倾斜环10过度掉落的作用。
27.由上述构造可知,所述珠子11必须与所述细孔9完全对正才能实现有效的封堵,为了保证两者的精准配对,所述弹簧腔4的外侧壁沿轴向设有导向筋13,所述倾斜环10在贴近所述弹簧腔4的边沿处设有相应的导向槽14,利用所述导向槽14与所述导向筋13的滑动连接,所述倾斜环10能够沿着所述导向筋13来回移动,又借助所述导向筋13的设立方向,所述珠子11和与之对应的所述细孔9能够始终位于同一直线上,该直线平行于所述导向筋13,也就是平行于所述弹簧腔4的轴线,使得当所述倾斜环10搭置在所述坡部上表面81时,所述珠子11能够与所述细孔9对正以实现有效封堵。
28.进一步地,所述细孔9围绕所述弹簧腔4的轴线均匀布置,其数量在两个以上,以确保在喷雾器倒立时,所述瓶身1上段的杀虫液能够顺着所述细孔9快速进入到所述弹簧腔4内。当中,所述珠子11的数量和位置与所述细孔9一一对应,至此,所述珠子11在喷雾器正立状态时能够将对应的所述细孔9封堵起来,避免漏孔。
29.更进一步地,所述细孔9靠近于所述瓶盖2的位置,以更好地导进位于较低液位的杀虫液,以免造成杀虫液的滞留浪费。
30.本实施例中,为了提高重量以将所述细孔9堵住,首先,所述珠子11应当采用钢珠制成,钢珠比常规的塑料颗粒要重,其不容易因为杀虫液的浮力而发生松动,并且湿水后的钢珠吸附程度更强;其次,所述珠子11的直径必须大于所述细孔9的孔径,在有效封堵的同时又不至于卡滞在孔位之中。
31.所述倾斜环10相对于所述弹簧腔4的侧壁作倾斜设置,所述倾斜环10的倾斜角度与所述坡部上表面81的坡度一致。所述倾斜环10类似于伞形或者斗笠形,该形状呈现为上窄下宽,在重力作用下更加容易往下移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所述珠子11对于所述细孔9的抵压强度。
32.进一步地,所述倾斜环10的周面宽度大于所述坡部上表面81的宽度,利用所述倾斜环10减少水流涌动,也就减少对于所述珠子11的外在冲击。
33.除此之外,所述喷头3的端部安装有起雾器15,因为喷雾器倒立时,瓶身1上段的杀虫液会经由所述细孔9进入所述弹簧腔4,本实施例在所述喷头3内部设置所述起雾器15,除了增加雾珠细密度,更重要的是,所述起雾器15在一定程度上能隔绝流速较慢的杀虫液,避免其从喷头3流出形成滴液,沾湿到外部环境。
34.综上,本实施例通过在弹簧腔4的侧壁贯穿设置细孔9,并在细孔9外活动设置珠子11以及倾斜环10,在喷雾器正立时,珠子11受到重力作用而堵住细孔9,使得弹簧腔4的侧壁保持封闭,当喷头3挤压时,弹簧腔4内形成负压,此时珠子11不仅受到重力还受到朝内的吸附力而紧贴在细孔9上以进一步避免了漏气现象,保障了正立状态的吸液顺畅;在喷雾器倒立时,珠子11往瓶盖2方向掉落使得珠子11离开细孔9,瓶盖2附近的杀虫液得以经由细孔9进入弹簧腔4,喷雾器从而实现倒喷。
35.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