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皮肤控油方案平衡油脂效果判断方法
申请人信息
- 申请人:广州伽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伽能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511335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六路18号4栋
- 发明人: 广州伽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伽能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专利详细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专利名称 | 一种皮肤控油方案平衡油脂效果判断方法 |
| 专利类型 | 发明授权 |
| 申请号 | CN202311744166.X |
| 申请日 | 2023/12/19 |
| 公告号 | CN117420291B |
| 公开日 | 2024/3/12 |
| IPC主分类号 | G01N33/50 |
| 权利人 | 广州伽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伽能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发明人 | 陈贤; 李兆颖 |
| 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六路18号4栋; 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88号3幢3号楼3楼302室 |
摘要文本
广州伽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伽能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取得“一种透气窗帘布”专利技术,本发明涉及一种皮肤控油方案平衡油脂效果判断方法,属于皮肤控油技术领域。本发明检测测试原料在有效控油浓度区间内是否同时调控ppar‑γ、SREBP‑1和SCD1的表达,经此判断方法筛选出的符合标准的物质可以同时调控ppar‑γ、SREBP‑1和SCD1的表达来发挥平衡油脂的效果,具有有效抑制油脂的过量分泌并且具有实现平衡油脂的特性,不会过度控油,从而有效维持皮肤健康;本发明提供的判断方法操作简便,结果直观,实验周期短,可用于检测产品的平衡油脂效果,亦可以用于筛选具有平衡油脂效果的配方;本发明提供的判断方法适用范围广泛,可应用于作用于皮肤的具有控油功效的日化产品,也可用于具有控油功效的日化产品原料。
专利主权项内容
1.一种皮肤控油方案平衡油脂效果判断方法,对施行皮肤控油方案后的皮肤进行以下判断:把皮肤控油方案中的控油组分作为测试原料,若符合条件A.测试原料存在浓度区间,在该区间内皮肤上的皮脂腺面积相对增长率低于空白组并具有显著性差异,则判断得出测试原料具有有效控油浓度区间;其特征是,在测试原料的有效控油浓度区间内对施行皮肤控油方案后的皮肤进行判断,若不符合以下条件B、C、D、E当中任一条件,则判断得出皮肤控油方案不具有平衡油脂效果,所述条件B、C、D、E具体为:B.各原料浓度下,皮肤上的调控因子SREBP-1蛋白表达量都低于空白组并具有显著性差异;C.各原料浓度下,皮肤上的调控因子SCD1蛋白表达量都低于空白组并具有显著性差异;D.各原料浓度下,皮肤上的调控因子ppar-γ蛋白表达量都高于空白组并具有显著性差异;E.不同原料浓度下,皮肤上的调控因子SCD1蛋白表达量之间没有显著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