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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电动送风呼吸机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24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便携式电动送风呼吸机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呼吸机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携式电动送风呼吸机。


背景技术:

2.电动送风呼吸机是利用小型送风机将符合大气质量标准的新鲜空气经无毒无味呼吸管供给使用者。是一种保护人体呼吸系统安全的防护装备。
3.现有的电动送风呼吸机大都采用电池供能,每次使用几个小时后需要停止作业以对电动送风呼吸机进行充电,影响持续作业,为了避免间断作业,通常会给一人配备多台电动送风呼吸机,而一整台动送风呼吸机设备体积大,占据大量的空间也提高了作业成本,因此需要一种能够避免在电池耗尽电量后停止作业情形的便携式电动送风呼吸机。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便携式电动送风呼吸机,旨在解决背景技术中提及的技术问题。
5.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便携式电动送风呼吸机,包括主体、上盖和电池仓门,所述主体的上方设有上开口,所述上盖用于封盖所述主体的上开口,且所述上盖设有连通所述主体内部与呼吸管的第一接口,所述主体的侧边还设有用于连接过滤器的第二接口;
6.所述主体内设有挡板以分隔所述主体内部为独立的第一腔体和第二腔体,所述第一腔体内安装有鼓风机,所述鼓风机的出气口与所述第一接口连接,所述第二腔体用于收容电池,且所述第二腔体内设有用于与电池接触以实现供能的电源接触点卡槽,所述电池仓门用于封盖所述第二腔体以防止电池外露,所述电池仓门与所述主体之间可拆卸式连接,通过开启所述电池仓门以实现更换电池。
7.进一步的,所述电源接触点卡槽环绕分布于所述第二腔体的四个内侧壁上,以使所述电池的四侧边均留有缝隙从而便于取出。
8.进一步的,所述电池仓门上设有第一卡扣,所述主体上设有与所述第一卡扣相扣合的第二卡扣,通过按压所述电池仓门以使所述第一卡扣与所述第二卡扣脱离而打开所述电池仓门。
9.进一步的,所述主体上还设有两个用于连接腰带的腰带环扣,且两个所述腰带环扣分别设于所述主体沿着人体腰部的两个侧端。
10.进一步的,所述腰带环扣与人体腰部贴合的侧面设置为弧形面,以贴合人体腰部的弧度。
11.进一步的,所述主体外壳还设有充电接口,所述充电接口与设于所述第二腔体内的电源接触点卡槽电性连接,当外部电源插入所述充电接口以安装于所述第二腔体内的电池反向充电。
12.进一步的,所述上盖设有电量显示屏,所述电量显示屏用于显示安装于所述第二腔体内的电池的实时电量。
13.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接口的结构为弹簧式波纹结构,以配合弹簧式波纹结构的呼吸管。
14.进一步的,所述主体的横截面为梯形,两个所述第二接口设于梯形的两斜边,且所述鼓风机设于所述梯形内靠近长边的一侧。
15.进一步的,两个所述第二接口正对于所述鼓风机的进气口。
16.本实用新型通过设有挡板以分隔所述主体内部为独立的第一腔体和第二腔体,即可使得电池的拆卸与否都不影响到气体流动的通道;还可以通过设置可拆卸式连接的电池仓门,以实现对第二腔体内的电池进行更换,从而只需要备有多个电池即可实现不间断的作业,所耗费的成本较低,另外电池所占的空间不大,存储备用电池不需要很大的空间。
附图说明
17.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实施例的便携式电动送风呼吸机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8.图2是图1实施例去除电池仓门后的结构示意图。
19.图3是图1实施例的一角度的结构示意图。
20.图4是图3中关于剖切线a-a的剖视图。
21.图5是图1实施例的俯视图。
22.图6是图5中关于剖切线b-b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23.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可以理解的是,附图仅仅提供参考与说明用,并非用来对本实用新型加以限制。附图中显示的连接关系仅仅是为了便于清晰描述,并不限定连接方式。
24.需要说明的是,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组件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组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25.还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6.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便携式电动送风呼吸机100,包括主体10、上
盖20和电池仓门30,所述主体10的上方设有上开口,所述上盖20用于封盖所述主体10的上开口,且所述上盖20设有连通所述主体10内部与呼吸管的第一接口21,所述主体10的侧边还设有用于连接过滤器200的第二接口11。
27.所述主体10内设有挡板13以分隔所述主体10内部为独立的第一腔体101和第二腔体102,所述第一腔体101内安装有鼓风机40,所述鼓风机40的出气口与所述第一接口21连接,通过所述鼓风机40带动气流经所述过滤器200过滤后再由第二接口11进入所述主体10内部,由所述鼓风机40带动以从所述第一接口21流向呼吸管。
28.所述第二腔体102用于收容电池300,且所述第二腔体102内设有用于与电池300接触以实现供能的电源接触点卡槽12,所述电池仓门30用于封盖所述第二腔体102以防止电池300外露,所述电池仓门30与所述主体10之间可拆卸式连接,通过开启所述电池仓门30以实现更换电池300。
29.本实用新型首先通过设有挡板13以分隔所述主体10内部为独立的第一腔体101和第二腔体102,由于第一腔体101和第二腔体102之间完全独立互不干扰,则第一腔体101内流动的空气不会泄漏到第二腔体102,第二腔体102即使与外界连通也即可使得电池300的拆卸与否都不影响到气体流动的通道;还可以通过设置可拆卸式连接的电池仓门30,以实现对第二腔体102内的电池300进行更换,从而只需要备有多个电池300即可实现不间断的作业,所耗费的成本较低,另外电池300所占的空间不大,存储备用电池300不需要很大的空间。
30.所述上盖20设有电量显示屏22,所述电量显示屏22用于显示安装于所述第二腔体102内的电池300的实时电量,所述电量显示屏22采用0.96寸oled显示屏,显示内容更清晰、亮度更高、更美观、即使是白天室外作业也可以清楚观察电量信息。
31.所述上盖20设有气体流量调节旋钮23,所述气体流量调节旋钮23用于调节所述鼓风机40的功率以调节送风的风量。
32.所述上盖设有按压式启动开关24,所述按压式启动开关24用于启动所述鼓风机以带动气体流动送风。
33.具体的,所述第一接口21的结构为弹簧式波纹结构,以配合弹簧式波纹结构的呼吸管。
34.优选的,所述电源接触点卡槽12环绕分布于所述第二腔体102的四个内侧壁上,以使所述电池300的四侧边均留有缝隙从而便于取出所述电池300。
35.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电池仓门30上设有第一卡扣,所述主体10上设有与所述第一卡扣相扣合的第二卡扣,通过按压所述电池仓门30以使所述第一卡扣与所述第二卡扣脱离而打开所述电池仓门30。
36.所述主体10上还设有两个用于连接腰带的腰带环扣50,且两个所述腰带环扣50分别设于所述主体10沿着人体腰部的两个侧端;本实施例通过腰带环扣50连接可调节长短的腰带以束缚在人体腰部。
37.优选的,所述腰带环扣50与人体腰部贴合的侧面设置为弧形面,以贴合人体腰部的弧度;本实施例中通过设置贴合腰部的弧形面,从而在将电动送风呼吸机100绑缚在人体腰部时可以贴合腰部,从而提高使用者的舒适度。
38.优选的,所述主体10外壳还设有充电接口,所述充电接口与设于所述第二腔体102
内的电源接触点卡槽12电性连接,当外部电源插入所述充电接口以安装于所述第二腔体102内的电池300反向充电。本实施例在已经设置了可拆卸式的电池300后仍然设计了充电接口以满足不同场景的需求,从而可以在不拆卸电池300的情况下直接对所述便携式电动送风呼吸机100进行充电。
39.如图4-5所示,所述主体10的横截面为梯形,两个所述第二接口11设于梯形的两斜边,且所述鼓风机40设于所述梯形内靠近长边的一侧。本实施例通过优化主体10的内部构造,减小了整体体积,减轻了重量。
40.优选的,两个所述第二接口11正对于所述鼓风机40的进气口。
41.本技术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词语“包括/包含”和词语“具有/包括”及其变形,用于指定所陈述的特征、数值、步骤或部件的存在,但不排除存在或添加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数值、步骤、部件或它们的组合。
42.本实用新型的一些特征,为阐述清晰,分别在不同的实施例中描述,然而,这些特征也可以结合于单一实施例中描述。相反,本实用新型的一些特征,为简要起见,仅在单一实施例中描述,然而,这些特征也可以单独或以任何合适的组合于不同的实施例中描述。
43.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